信件主题: |
研经镇柏杨村二组水塘严重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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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件 人: |
柏杨 |
信件类别: |
县委书记信箱 |
发件时间: |
2016/6/4 13:39:21 |
回复部门: |
研经镇党委政府 |
回复内容: |
经查,群众反映的柏杨村二组鱼塘,属于现断桥村7、8、9三个组集体所有。在发包时,村上要求三个组组长务必征求群众代表意见同意后,才能进行发包。至于肥水养鱼,承包人前期,的确有将粪便投放到水塘进行肥水养鱼。但近两年来,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村两委督促廖泽军不得投放粪便肥水养鱼,改用饲料养鱼,因此肥水养鱼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问题已改善。目前该鱼塘已清塘放干。 |
回复时间: |
2016/6/12 15:1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