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写给县长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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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件 人: |
王五 |
信件类别: |
县委书记信箱 |
信件内容: |
请县长实地考查为风景树的主人找一条销路他叫刘俊明他们是贫困户 |
发件时间: |
2018/3/21 22:10:53 |
回复部门: |
研经镇党委政府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反映后,我镇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王某为石堰村14组组长曾某妻子,王某表示没有留言。3081767机主为石堰村14组村民龚某,龚某也表示没有留言。 反映中提到的贫困户刘某,年龄66岁,石堰村14组村民,不是石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留言中提到的风景树实际为刘某之子租石堰村14组的土地种植。 联系单位:研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0833-3081036 感谢您的留言。
研经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
回复时间: |
2018/3/29 15:0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