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2018年7月修订)》(川美〔2018〕162号)规定,自2017级本科学生开始,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符合规定的成果,经审定批准后给予认定为创新创业学分。2024年5月,伟德体育_外围体育投注app-【体育娱乐】将组织对学生在2023-2024学年所获创新创业成果进行学分认定。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对象:全体本科在校学生(包括已结业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学生)。

认定时间范围:2023-2024学年所获得的成果,成果获得日期为2023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

认定成果范围:详见《四川美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特别提醒:请毕业班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认定申请,超过申请时间伟德体育_外围体育投注app-【体育娱乐】不再单独组织认定,下一次全校认定工作在2025年4-5月进行。

二、认定实施

(一)成立“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主管领导、教务、学工、科研等工作人员组成“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创新创业学分审核认定、资料汇总、档案管理等工作,并明确小组成员的具体分工。其中每个学院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最终的学分复核报送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于2024年5月6日前报教务处。

(二)验收学生申请

通知学生本人在2024年5月6日——5月10日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四川美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工作小组应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不再受理。

(三)认定学分

学院工作小组于2024年5月11日——5月15日集体审核学生申报的材料及学分,对已通过学分认定的申请材料签署意见。

(四)集中审核

学院专门工作人员将认定结果整理成《四川美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教务处将在5月18日前组织各学院专门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审核,具体安排另行安排。

(五)公示

学院工作小组将审核认定结果5月20日——5月24日在本单位的网站、公告栏等进行公示,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学院工作小组将《四川美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电子版于5月27日前报教务处,纸质版在学分录入系统后最终提交,学生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存档备查。

(六)记载成绩

学分认定结果由教务处以课程名称“创新创业实践课”、课程性质“必修课”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分按认定结果计,成绩记载为“优秀”,不计入学分绩点。

三、认定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直接影响学生的毕业资格,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认定原则和标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认定结果做好检查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工作将作为各学院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创新创业学分关乎全体学生,认定工作明确要求由各学院主管领导、教务、学工、科研等工作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对学分的认定应通过集体审核的方式完成。各学院应明确工作小组每位成员的职责,将该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从验收申请材料、集体审核、公示听取意见、汇总报批等各个环节均要有专人负责落实。

联系人:潘维,65921044。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

   


四川美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7日

2024-04-28